网站首页  汉语字词  英语词汇  考试资料  写作素材  旧版资料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考试资料:

 

标题 2015年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内容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网校授课:>>>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兼职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人数和工作范围
    兼职法律顾问7名,其中法学专家2名、专职执业律师5名。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参与市商务委法治政府与依法行政制度建设重大问题研究;
    (二)参与市商务委相关立法工作,提出法律意见等;
    (三)参与市商务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及其他重大法律事项办理;
    (四)参与市商务委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风险评估;
    (五)参与市商务委信访矛盾化解、突发事件应对等非诉法律事务处理;
    (六)参与市商务委认为有必要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其他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合同、协议的协商、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协助提供法制培训、宣传服务等。
    二、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受聘条件
    (一)法学专家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在商务(包括但不限于贸易、投资、市场体系、商贸服务、会展、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二)执业律师具有8年以上相关领域执业经历,在商务(包括但不限于贸易、投资、市场体系、商贸服务、会展、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三)职业操守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四)未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
    三、选聘组织
    市商务委成立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委员会(以下简称选聘委员会),由市商务委分管法制工作的委领导及委内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选聘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承担具体事务工作。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16日起至12月8日止。
    (二)报名方式
    1、在上海商务行政网(http://www.scofcom.gov.cn)、下载《上海市商务委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3、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至:本市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601室,邮编:200125,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法制处收。
    五、审查与聘任
    (一)报名审查与遴选
    1.选聘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报名资格审查与初选,并在初选基础上,按照差额原则形成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候选名单,提交选聘委员会评审;
    2.选聘委员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报市商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批准。
    (二)签约与颁发聘书
    对决定聘任的兼职法律顾问,市商务委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并颁发聘书。
    报名咨询及政策咨询电话:23110606、23110607(市商务委法制处)。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5年11月16日
    附件: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来源于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网,最近更新2015年11月16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随便看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

 

Copyright © 2002-2024 cuapp.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4 4:4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