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选调法院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拟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4名。 二、选调条件: 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审判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三)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全国司法考试职业资格证书A证;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六)具有1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12年10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 (二)处于党纪、政纪所规定的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近1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五)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 三、有关要求: 1、报名方法: 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个人自荐需所在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者自本院网站(http://nanxun.zjcourt.cn:88/)或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xrz.com)下载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照片)寄送至本院政治处,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3、户籍证明;4、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证明;5、国家司法考试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有审判资格的报名者还需出具审判职务任命文件;6、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20日。 2、资格审查办法: 本院将对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告知参加考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考试前需携上述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审。 3、考试: 经资格审查后,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4、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选调名额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是考察面试入围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以及是否存在不宜选调等情形。选调名额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则按实际面试人数进行面试或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5、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本院拟选调人员; 6、录用: 确定拟选调人员后,在本院外网、区人力资源和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樊霁兰0572-3026599 报名地址: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瑞路699号 南浔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邮政编码:313009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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