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丽江市永胜县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报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5名事业人员充实到县政务管理局下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现将有关选调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个人自愿、组织推荐、笔试面试考察、注重岗位需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一)工程投资与管理、建筑工程预决算、建筑工程与项目管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经济法学及相关专业人员4人; (二)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及相关专业人员1人; 三、选调范围 在全县范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省市属驻永各事业单位人员中选调。 四、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思想政治素质良好; 2、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能够把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恪尽职守、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认真负责、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守纪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质; (二)资格 1、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3、工作满3年以上或从事符合选调职位所需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满1年以上人员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其他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四)选调岗位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由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及解释。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须提交《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单位同意报名的相关证明,并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及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相关工作经历证明1份,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7日至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妇幼保健院斜对面),联系电话:0888-6526015。 (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选调程序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进入下列程序: (一)笔试。报考人员经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选调岗位与符合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 (二)面试。按照1︰3的比例组织面试,个别紧缺急需选调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不足比例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三)考察。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选调岗位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由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个别紧缺急需选调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1︰1比例进行考察。 (四)根据面试、考察情况和具体岗位要求,由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经体检合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在永胜人事人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下发调动通知。 (五)监督。整个选调过程及纪律由永胜县纪委监察局第四纪工委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的有关信息在永胜县广播电视台播出一周及在永胜县人事人才网(http://www.ysrs.cn)发布,请报名人员注意查看。 附件: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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