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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 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 性质: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 三、选调条件 1.思想素质较高,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较强; 2.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24日以后出生),有两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其中: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至少在镇街道服务满三年),工作经历截止到2017年4月24日; 4.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 三、选调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4月24日-4月26日; 2.报名地点: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区行政大楼721房间),电话:82450993; 3.报名方式: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两种方式,并填写推(自)荐表; 4.报名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推(自)荐表(一式二份),一寸彩照2张。 (二)选调方式 经初审合格后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按30%和70%计算综合成绩;报考比例不足1:2的,相应核减本次选调人数;最终根据报名、考试、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员。 (三)组织考察 按选调计划,确定考察对象。 (四)试岗锻炼 综合笔试、面试、考察等各方面表现,择优确定拟选调对象,到区府办相关职位试岗锻炼3个月。 (五)正式调入 根据试岗锻炼情况,正式确定选调对象,办理调动手续。 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附件:路桥区府办选调干部推(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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