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黔东南州黄平县公安消防大队2015年招聘工勤人员实施方案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网校授课:>>>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因工作需要,经黄平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招聘工勤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考条件 1、有黄平县户籍,大专以上文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即1997年12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2日以后出生)均可报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文秘工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4、能熟练使用电脑进行文字编辑和打印;需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文秘工作经验。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在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优先聘用 相关要求: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作为招聘对象: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12月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黄平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填写报名登记表(《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及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是否违法违规、受处罚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对所提供的证件情况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给予报名,对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一是基本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二是基本国情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 参加笔试人员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 四、体能测试 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划定入围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000米长跑(女生8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三项,评分按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进行。 总成绩比例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3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3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及政审 将体能测试及面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环节,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依次向下递补。经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由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且兰黄平网站公告栏(地址:http://qdnz.gzga.gov.cn/hpx/)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聘用审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受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审批通过后由黄平县公安消防大队报请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签定《劳动合同》,并报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工资待遇按照《黄平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社会化聘用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855-2437979 黄平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2469578 黄平县纪委办公室 黄平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5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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