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毕人社通〔2015〕143号)文件要求,通过乡镇考察组考察核实并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拟正式聘用李明林、宋平二名同志为我县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6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反映请提供具体线索并署实名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57-3532825 (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咨询电话:0857-3535935 (纳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局) 纳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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