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速录员工作方案》规定,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7人,即自第23名起至第31名(其中第28、29名放弃资格)。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补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6年4月13日起至2016年4月19日止。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公示后如无异议,将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2016年4月13日 附件: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15年公开招聘速录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补录)详情请见http://rsj.huadu.gov.cn/hdrsj/zkxx/201604/t20160413_244483.html
姓名 |
性别 |
蔡剑慈 |
女 |
邓洁仪 |
女 |
毕志濠 |
男 |
陶志敏 |
女 |
江静敏 |
女 |
袁蔚英 |
女 |
毕嘉文 |
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