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招录辅警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南海区丹灶镇现公开招录辅警25人(其中男性24人,女性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报考辅警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6年3月31日); 4、具有E牌以上驾驶证; 5、佛山户籍,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放宽至4.6,特殊专业人员矫正视力不少于5.0),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退伍兵放宽至1.65米),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 7、符合以下条件的有关要求可适当放宽: (1)全日制公安院校(含司法类警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2)对计算机、法律、财会、中文等特殊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3)具有特种作战技能的退伍兵(指具有格斗、潜水、空降等特殊技能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4)退伍兵的,户籍可放宽至省内,同时具备高中以上学历,佛山户籍退伍兵优先; (5)在本镇具有连续两年以上治安、交通协管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须经单位书面推荐; (6)特殊专业、特种作战技能人员由区辅警办认定。 8、在本镇政府各部门的现职人员需经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收容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它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二、招录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报考人员经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5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日除外)。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需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及电话报名。 2、报名地点:丹灶派出所,地址:丹灶镇金沙夏沙路(金沙中学侧),联系电话:0757-85443540。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治安员证、协管员证、摩托车或汽车驾驶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红底彩照4张。现场报名时需按报考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内容包括仪容、步姿、身高、体重的初检,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接受报名。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后,我所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笔试,项目及合格标准为: (1)男1000米跑,4分30秒合格; (2)女800米跑,4分25秒合格。 对特种作战技能的测试按有关规定执行。 2、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公安业务、行政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 3、面试。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以体能测试和笔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人数1:3时,则体能测试合格者均可进入面试。 (三)计算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体能测试占20%计算总成绩,从总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高低顺序,按照拟招录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选。考生总成绩保留一年有效。 (四)体验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执行。政审和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的,可从总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 (五)培训 由丹灶镇辅警办组织被录用辅警进行岗前培训。 (六)签订劳动合同 经培训合格后,由治安联防大队与被录用辅警签订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一)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 (二)本公告的“以上和以下”均含本数; (三)本镇具有连续两年以上治安、交通协管工作经历的年限计算至2016年3月31日。 丹灶镇辅警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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