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聘学生处管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学生事务管理中心管理岗管理人员1名;
 人民武装部(国防教育中心)管理岗管理人员1名;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管理岗管理人员1名。
 三、岗位职责:
 (一)学生事务管理中心管理岗: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二)人民武装部(国防教育中心)管理岗: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工作。
 (三)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管理岗:负责毕业生就业事务管理工作。
 四、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热爱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与服务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肯干。同等条件下,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岁,党员优先。
 (四)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请应聘者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求职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材料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
 (二)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报批。
 (七)聘用。
 六、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人:黄婧
 联系电话:84115830
 E-mail:huangj69@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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