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知 |
内容 | 各相关人员: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5号)规定:“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的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须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2017年海珠区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4月15日(星期六) 地点:宝玉直小学宝贤校区(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63号) 二、测试名单及分组安排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名单分组安排,详见附件1《2017年海珠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安排表》。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步骤 为与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同步,今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将采取抽题、备课、试讲、答辩、回答规定问题的方式进行。成绩须分别达到合格线(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以上方为合格。 (一)考生按考场指引到侯考室报到,按测试组别抽签确定测试顺序号。 (二)抽题。考生按测试顺序,根据自己所报考资格种类及学科,对应自备广州当前使用的初中、小学(三年级以上)、幼儿园教材一册,随工作人员到备考室备考,现场采取随机抽选的方式,在对应教材中抽取备课题目(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 (三)备课。考生持教材、备课纸在备考室,撰写教学设计,备课。(准备时间20分钟) 教学设计应包含如下几个内容:1、教学目标;2、教学内容分析;3、教学过程(步骤);4、教学方法;5、教学评价等。 (四)试讲。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测试室。考生按准备的教学设计进行试讲,教学设计需上交考官。(时间10分钟) (五)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六)回答规定问题。考官随机抽取1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四、测试要求: (一)没有完成测试缴费的申请人不能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参加测试的人员,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缴款回执进入考场。未能出示身份证及银行缴款回执的人员,不得参加测试。 (三)参加测试人员须于7:50前到候考室报到,逾时不到,当自动弃权处理。 (四)教学方式:试讲。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与标准: 参照《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之《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详见附件3)。 试讲重点考察组织课堂实施、实现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 面试(包括答辩和回答规定问题)重点考察仪态仪表、行为举止、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基本知识。 五、考场注意事项: (一)考生不得携带手提电脑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室前应关闭通讯工具,报到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测试完毕返回候考室取回。在考场范围内发现使用电脑、手提电话等通讯工具视为作弊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 (二)考生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影响其他人员。 (三)测试完毕取回通讯工具后应立刻离场,不得在考场内停留。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公布 2017年4月28日在海珠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公布本次测试结果。 海珠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 1.2017年海珠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安排表 2.教师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流程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办法和标准 4.交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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