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近三年不能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招考,并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有工作单位的区招聘领导小组将相关情况通报单位,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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