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杭州市2016年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选拔工作通知 |
内容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177号)和杭人社发〔2016〕238号文件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2016年计划选拔第一层次培养人选50名,第二层次培养人选150名,第三层次培养人选500名并择优选择50人给予资助。 二、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培养人选在全市生产、科研、教育、卫生、文创、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尤其注重选拔信息、文化创意、金融服务、旅游休闲、健康、时尚和高端装备制造等“十三五”时期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产业集群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中青年人员,关注信息(智慧)经济产业紧缺人才、承担市级以上重大项目、课题的核心研究人员以及从事过博士后研究的高端群体。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选拔范围。 (二)推荐名额 我区的人选推荐名额为: 第一层次人选2名,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可增加名额,总数不超过7名;第二层次人选6名,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可增加名额,总数不超过7名;第三层次人选22名;第三层次资助人选2名,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可增加名额,总数不超过7名。 三、推荐要求 推荐人选应符合《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16—2020年)》规定的选拔条件(详见附件1)。第一、二层次推荐人选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推荐人选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一人员不能推荐多个层次。曾入选市“131”培养计划的人员中,第三层次人员可推荐第三层次资助,其他人员不可推荐已入选的层次。各层次推荐人员超过1名时,还需要进行优先推荐排序。 四、选拔推荐的程序 (一)用人单位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人选,在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报其主管部门或区人力社保局。单位在报送推荐材料的同时还需网上申报,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重要学术技术兼职、主要荣誉证书、重要科研奖项、专利、科研项目、代表性论著等附件证明材料根据网上申报要求扫描后上传(特别注意:表格中填写过的成果一定要有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附件证明材料的视为无该成果)。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9月10日至20日(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review.train.gov.cn,申报要求详见附件4),于9月25日前报送纸质材料。 (二)区人力社保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用人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5日前报市人才服务局,同时网上报送推荐材料。 (三)市人力社保局对第三层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专业(行业)情况,分类组织由市内外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和给予资助的第三层次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人选名单,提交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协调小组审定后公布。 五、上报材料要求 (一)《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1份,用标准A3纸打印,表式见附件2,表格填写参照范例,特别注意“主要业绩”栏填写要求),同时上报电子文件(Excel格式,可通过申报系统导出数据后,按样表表式进行修改)。 (二)带水印的《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表》(一式1份,用标准A4纸打印,表式见附件3,通过申报系统生成后打印)。 (三)推荐人选简表(一式1份,用标准A4纸打印,通过申报系统生成后打印)。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把推荐质量,确保推荐选拔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方式: 上城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 李秀荣、汪萍,联系电话:87912516,85087906。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光复路100号313办公室。 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6日 附件:附件1-选拔条件.doc 附件2-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表.doc 附件4-网上申报具体要求.doc 点击下载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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