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流)动的证明书。 拟聘人员如系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聘用人员由武侯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岗位,聘用人员须服从调配。 聘用人员在成都市武侯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2016年成都市武侯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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