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但应确保能在招聘单位确定的报到期限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将不保留资格。 2、专业。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5、辅导员岗位考虑到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保持同类岗位人员性别结构平衡以及未来培养需要,根据性别分别确定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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