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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规定,定于2016年5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0:30在高新区地方事业局五楼会议室(高新区天鸿路36号)进行笔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领取地点: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417室(高新区天鸿路36号)。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请代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原件领取。 考生须知: 1、准考证不得遗失、涂改、转借。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提前30分钟入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生必须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生守则。在考试中有夹带资料、传递、抄袭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4、考试使用答题卡,请考生必需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钢笔等考试用具。考生不得在答题卡上作任何标志。 5、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有存储功能的仪器、设备进入考场。 6、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面试阶段要使用。 咨询电话: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 0533-2341718 0533-2341716 监督电话: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0533-3586123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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