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考试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考核办法如下: 1.临床护理岗位:采取操作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操作考试及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操作考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后,按操作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等的以操作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前面。考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 2.药剂科、骨科、病案质控室岗位:采取考核(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考核(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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