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泸州市叙永县201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人员非教师岗位递补进入体检名单公告 | ||||||||||||||||||||||||||||||||||||||||||||||||||||||||
内容 | 按照《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因体检、考察阶段出现缺额,按各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依次等额递补周艺、徐伟等7人进入体检,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请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1寸免冠彩色近期照片于2016年9月23日(星期五)上午8:00到叙永县妇幼保健院(叙永水街阳光国际城旁)统一集中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无有效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好,不要饮酒,不要熬夜,避免剧烈运动,需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带眼镜参加体检; (二)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不能进食、进水,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四)到医院体检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约400元左右(自备零钞),体检费按实收取; (五)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违反有关规定将取消体检资格。 (六)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七)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咨询联系电话:0830-6223978 举报联系电话:0830-6222045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0日 附件: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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