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统一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等后续环节,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同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与公示。 (二)考察与公示 由德阳市卫计委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并出具考察结论书。主要考察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对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http://www.dymhc.com)上进行为期7天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举报,举报者须以真 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考察、公示后不宜聘用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终审等后续环节,空缺名额经德阳市卫计委批准后依次等额递补 已面试考生。 (三)资格终审与聘用登记 聘用前,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方可进入聘用登记,订立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聘用登记环节。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16年招聘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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