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石林县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
内容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经批准,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圭山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女性计生服务岗位)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岗位主要职责是女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办公地点在圭山镇计生服务所,乡镇基层服务一线技术工作。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精神,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基础理论扎实,具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祥见石林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 1.时间:2011年6月12日至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石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石林县龙泉路128号)。 联系人:张煜瑰、李丽仙联系电话:0871—7796761 3.所需证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1年应届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社招考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失业证、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受理委托代报和网络报名等方式,逾期不受理,免收费。 (2)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闭卷)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分。 1.笔试 (1)范围: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生殖健康相关理论知识、妇产科相关基础知识、计划生育技术操作规范。 (2)时间:2011年6月20日,上午9:00—12:00。 (3)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进入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对参加笔试的考生按1:3(不低于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1)范围:计划生育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时间:2011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成绩公示:考试成绩统一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县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五、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考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对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进行,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由石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考生。空缺名额在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县政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经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2011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试、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似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石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监督举报电话 石林县纪委(监察局):0871-7796265 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871)7796492 石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0871-7796761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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