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引才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履行引进人才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才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本次引才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本次引才考试(测评)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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