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桂林市部分教师岗位调整聘任通知 |
内容 | 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对部分教师岗位进行调整聘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岗位调整聘任范围及对象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资格的学校正式在岗人员。 1.符合现聘岗位高一档自然入档条件的教师。 2.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以教育厅职称评审通过时间起算),且业绩成果符合现聘岗位高一档评审条件的教师,业绩成果起算时间为: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 3.没有参加过学校岗位聘任(包括引进教师、进修教师、信科院派出教师、职业技术学院派出教师等),且业绩成果符合现聘岗位高一档及以上评审条件的教师,业绩成果起算时间为:2007年7月至2013年6月。 4.申请低职高聘的不在本次岗位调整聘任范围。 二、聘期 本次调整聘任聘期为2013年6月30至2014年7月1日。在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聘至批准退休之日。 三、教师岗位调整聘任入档条件 各岗位调整聘任入档条件按照《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工作实施办法》(桂电人〔2011〕8号)文件执行。 四、教师岗位调整与聘用程序 1.符合自然入档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任申请表(自然入档)》(附件2)。 符合评审入档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任申请表(评审入档)》(附件3)。 2.各学院、部在岗位聘任申请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中,填写审核意见。 3.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对业绩材料进行复核,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由校长办公会、党委会批准后实施岗位聘任。 五、时间安排 11月19日—11月20日:填写申请表,各院、部审查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 11月21日—11月22日: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对业绩材料进行复核; 11月23日—11月25日:组织评审专家召开评审会; 11月26日—11月29日: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批准; 11月30日—12月3日:公布聘任结果,发放聘书。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范围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任申请表(自然入档)》(以下简称申请表); 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任申请表(评审入档)》(以下简称申请表); 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任申请汇总表(自然入档)》(以下简称汇总表); 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任申请汇总表(评审入档)》(以下简称汇总表); 5.申请人符合高一档岗位入档条件的证明材料; 6.以上第1点至第5点的电子版材料。 (二)材料格式要求 1.纸质版材料按申请表、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一份,其中证明材料需由推荐单位核定原件,并盖章确认,同时由各学院、部统一到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盖章确认。纸质版汇总表由各学院、部领导签字盖章提交一式一份。 2.电子版证明材料应包含目录,所有证明材料按顺序放置在一个WORD文档中。 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任申请表(自然入档)-申请岗位名称-姓名;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任申请表(评审入档)-申请岗位名称-姓名;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任申请证明材料-申请岗位名称-姓名;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任申请汇总表(自然入档)-学院、部全称;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聘任申请汇总表(自然入档)-学院、部全称。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于2013 年11月22日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花江校区办公楼410室),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将要求的所有电子表版材料发至shizi@guet.edu.cn。 七、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评审入档调整岗位数不超过本单位在岗专任教师(含双肩挑)总数的5%,由各院、部组织评审,按照比例控制数排序上报。 2.本次岗位调整待遇兑现从2013年7月开始执行。 3.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 八、联系方式 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方进一,联系电话:0773-2291258,邮箱:shizi@guet.edu.cn。 人事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易贤网温馨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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