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可进行递补。 二、待遇 社会救助专职工作者:根据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攀西府办函〔2013〕37号)的相关规定工资标准执行。 三、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点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1日—2016年10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二)报名地点:河门口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 (三)咨询电话:0812—5760797。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1份和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报名者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符合履历评价加分的报考人员,报名时一并提交履历加分印证材料。从事社区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以民政部门、人社部门、街道(镇)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依据,或提供街道(镇)以上出具的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的证明。 (六)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四、本公告由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攀枝花市西区2016年考试招聘社会救助专职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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