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注意事项 (一)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计算至2016年11月15日。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www.tzly.gov.cn)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林业局或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016年台州市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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