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日照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在公益性岗位安置。 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父亲或者母亲;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9、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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