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资格复审确认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没有面试要求的岗位如遇笔试总成绩同分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分者优先;若再同分,则采取另行加试办法。 需面试的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遇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复审)。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还是同分,则需另行加试。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乐清市户口簿(乐清市生源须提供本市迁出记录的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两张。 3、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国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体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公布,不另给个人发放通知。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 6、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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