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资格复审、体检 凡与学校现场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提供完整的毕业生个人档案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参加资格复审;往届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提供完整的个人档案。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招考机关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考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资阳市雁江区2016年进高校选拔硕士研究生/免费师范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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