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其他要求 (一)招聘人员必须在招聘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服务满6年。 (二)招聘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6年服务期限协议,且履约年度考核(以实际服务时间满一年为年度考核时间)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获得该年度补偿金额,否则不得享受该年度补偿金额;服务期限未满离开服务单位的必须按协议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各种补偿费用,并按照补偿总金额的50%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咨询电话 汉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35)4223360 本公告由汉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6年雅安市汉源县阳光天使计划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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