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和《2016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魏然同志(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聘主管部门)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10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金湖路59-1号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党委,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19日-10月27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金湖路59-1号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党委,邮政编码:530028 监督电话:0771-5521548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 10月 19日 附件: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二
序号 |
招聘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岗位代码 |
岗位要求(专业、学历、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学位、职称、年龄及其它资格条件)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笔试两科成绩 |
少数民族加分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50%+面试成绩) |
1 |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南宁市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
综合职员 |
170001003 |
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电算化等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岁及以下,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魏然 |
女 |
汉 |
314501710827 |
187.6 |
0 |
80.8 |
174.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