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此次公开考调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职事业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或已登记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考调岗位具体的范围及对象详见《屏山县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第三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考调条件 1.县内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屏委发〔2014〕13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才能报考。 2.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3.报考者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如岗位表中最大年龄35周岁,是指在2016年10月28日前未满36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经历、经验、工作年限、服务期满年限等涉及年限的计算一律以2016年10月28日截止,所有年限均指周年。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屏山县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在职脱产学习人员; (3)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审查的人员。 2016年宜宾市屏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第三次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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