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南通市如东经济开发区(苴镇)专职保安队员招聘简章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如东经济开发区(苴镇街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全区专职保安联防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其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建设平安法治如东进程中的作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专职辅警队伍,结合我区(街道)社会治安实际需要,经如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职保安联防队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 男性,年龄18至45周岁(1971年1月1日之后),6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业,志愿从事保安联防工作。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户籍为本县户籍,且在本县有固定住所。退伍军人、退役士官、大中专毕业生、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C1以上驾驶证特殊技能优先。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疾,无纹身,语言清晰,不口吃。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包含曾经被采取过行政、刑事强制措施)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5、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6、曾从事过保安联防工作或其他工作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过的。 二、招考办法 招考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报名与政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与体检、考察审核、公示与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政审 1、报名者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报名,退伍军人除以上相关证件外须持退伍军人证件以及获奖的证书等资料。报名必须本人到场。 2、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后,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政治审查表》2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合格确认后,接通知领取《准考证》。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规定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审查通过者电话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5、报名时间:10月19日—10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统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总分为100分,退伍军人、退役士官每获一次优秀士兵加5分,三等功加8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参加面试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岗位人数的2倍确定(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同分时,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所有成绩均在如东经济开发区网站(www.rdjz.gov.cn)上统一公布。 (四)体能测试与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和体检人员(不足1:1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同时参加体能测试,则按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参加体检。 1、体能测试主要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评分标准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2、体检标准参照招聘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五)考察审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录工作领导组进行考察审核。如发现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1)拟聘用人员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公示与录用 考察审核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研究讨论确定后,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由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如东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开发区交巡警中队、刑警八中队组织录用。 (七)人员待遇 新聘保安联防队员录用后根据东公发[2015]39号文件《如东县专职巡防辅警队伍规范化管理办法(暂行)》与有相关资质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国家保安员考试,并取得《保安员证》,否则予以解聘。试用期内享受试用工资,正式录用后,按照年薪不低于3.5万(含五险及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正式录用后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实绩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4199842。 四、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晖 联系电话:051384591110 13862791720 如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6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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