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其他事项 1、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技能测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技能测试当天按技能测试通知单要求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未按时报到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在技能测试时,由技能测试考场工作人员将考生带到技能测试具体地点,其余考生只能在指定地点休息,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技能测试后到指定地点等候自己成绩,听完自己成绩后立即离开技能测试考场。 3、技能测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在网络报名期间登陆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进行笔试报名和网上缴费。60分以下者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技能测试成绩按40%比例进入考试总成绩。 严禁考生在技能测试考场内使用电话、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技能测试资格,技能测试成绩记零分。 咨询电话:0831-8825713 (人社局) 0831-8826587 (教体局) 2016年宜宾市兴文县人社局第二次考试招聘人员技能测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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