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黔西南州委政法委2015年考调工作人员方案 |
内容 |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文件精神,按照州编办下达的进人计划,为解决州政法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中心缺人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2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设考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部负责考务日常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笔试、面试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考调计划及职位 1、黔西南州政法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黔西南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导中心工作人员1名。 2、考调岗位详见《州委政法委2015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州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或立案调查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定向服务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考调方案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日—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州委政法委政治部(兴义市向阳路锦峰大厦A栋三楼)联系电话:0859-3232765、3230615,联系人:易 菊 刘建红。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5张,同时提交由报考人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签署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报名者系公务员、参公人员的须提交本人亲笔撰写的一旦录取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其它事项 1、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考调计划取消。 2、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11月12日—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州委政法委政治部领取。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将采取无纸化的形式在计算机上操作,成绩占60%,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公文写作,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6日(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同时参加面试。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1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州委政法委政治部领取。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网址:www.qxnrsj.gov.cn)公布。 七、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按考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由州委政法委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考察资格,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八、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州委政法委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列为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网址:www.qxnrsj.gov.cn)和州委政法委公示栏进行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州委政法委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黔西南州委政法委2015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方案》,由考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32765、3230615 监督电话:0859—3228507 黔西南州委政法委公开考调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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