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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工1名,派遣至黄湾镇(尖山新区)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个税协管员岗位 1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28日,上午09:00至下午4:30 2.报名地点:海洲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6号窗口。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573—89232727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海宁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有会计上岗证(财务管理、会计等相关专业优先) 四、待遇标准 1.年薪4万元左右。 2.缴纳“五险金”(“五险”按城镇企业职工最低缴费标准)。 五、工作内容 主要负责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 六、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现场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近期一寸照片一张、《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等原件电子稿打包发送到zghnrc@126.com并注明报名单位和岗位。电子稿模糊算报名失败。 2.考试,报名材料初步筛选后,采用直接面试办法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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