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1日至1998年11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不低于1.68米。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吸毒史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二)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三)其他不适宜在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的。 2016年信阳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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