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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需填写《协兴园区经济发展和旅游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报名时间:自2016年11月3日至11月8日止(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6:00),报名地点:协兴园区经济发展和旅游局223室(协兴镇清平街124号) 2.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3.录用: 经简历筛选、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录取,体检费用自理。 二、聘用和待遇 1.聘用:试用期二个月,试用合格后,经考核符合工作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期两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协议。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待遇:按协兴园区招聘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协兴园区经济发展和旅游局223室(协兴镇清平街124号)联系号码:2990028 2016年广安市协兴园区经济发展和旅游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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