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镇江市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人社发〔2015〕17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7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道。报考者的就业单位在镇江市(含辖市、区)范围或户籍在镇江。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⒈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⒉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⒋ 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⒌ 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⒍ 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三、专业及科目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专业科目部分又细分为12个子专业(见下表)。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
四、题型及作答方式 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报名组织、程序和准考证发放 (一)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3日-7月20日,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7日。报名网址为www.zjrsks.com.cn,报名咨询电话84432609、84425552。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 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仅包含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三)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在7月14-7月21日将有关材料送至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桃花坞路255-19号镇江技培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在7月27日前完成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成功才算有效报名。咨询电话:84432609,84425552。 现场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限中级)。 (四)10月30日-11月5日,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考生请凭准考证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领取,具体地址:镇江市桃花坞路255号镇江技培中心。 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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