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铜仁市石阡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 |
内容 | 为加强石阡县国标体育场免费开放的规范管理,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为认真抓好次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李星(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 罗圣(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 蔡志强(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纪检组长) 成员: 刘阳(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彭军(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体育股股长) 胡会江(县群众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工作员) 邓光明(县群众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办公室,刘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全部采取聘用制,由石阡县群众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体育运动会上获奖的、高中学历以上的退役运动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纹身,无违纪违法记录;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持县民政部门证明);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3)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处罚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不良行为的人员;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石阡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办公室(佛顶山大道文笔社区文化综合大楼四楼),咨询电话:0856-7652101。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六、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人,按面试成绩高低,取前1名予以聘用。若报名人数只有1人,直接予以聘用。 七、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八、待遇 1、岗位补贴:按《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就业局每月拨付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60%,我单位负责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40%以上。 2、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3、所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九、面试、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石阡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16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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