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纪律要求 (一)凡填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向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报; (二)区纪委、区监察局将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三)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组织部、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及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纪委 0839—8724867;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组织部 0839—8725316;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委宣传部 0839—8724153; 广元市昭化区民政局 0839—8723368;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0839—8722293; 广元市昭化区环保局 0839—8725432; 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局 0839—8725285; 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39—8732270; 广元市昭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0839—8725086; 广元市昭化区政务服务中心 0839—8724780; 广元市昭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0839—8723500; 广元市昭化区亭子湖景区管理局 0839—8721362; 广元市昭化区国资局 0839—5525016。 监督电话: 区纪委、区监察局 0839—8722477; 区委组织部 0839—8725316; 区人社局 0839—8723928。 广元市昭化区2016年选调部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