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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镇江市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容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人社发〔2016〕23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区安排
    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12、13日两天。考试原则上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再增加1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报考条件中对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审核,可参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附件)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其中《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
    四、报名组织、程序和准考证发放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9月4日,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1日。报名网址为www.zjrsks.com.cn,报名咨询电话84432609、84425552。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四)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须在9月4日-5日将有关材料送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成功才算有效报名。资格审核地点为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桃花坞路255号镇江技培中心)。
    现场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5. 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并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并加盖所在社保部门公章,工作单位必须和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社会保险参保累计缴纳年限应不少于报考条件中相应的专业工作年限(截止于2016年12月31日)。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11月4日-10日,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教材征订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可登录中国消防协会网站(www.cfpa.cn)自行查看购买。
    六、收费事宜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一级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试行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15〕89号)的规定,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按每人每科69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按每人每科65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考生请凭准考证于12月30日之前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领取,具体地址:镇江市桃花坞路255号镇江技培中心。
    

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
    附件: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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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8: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