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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社会科学院2016年下半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五)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六)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社科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2016年下半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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