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贵港市扶贫办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2人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计算机类、统计学类优先。 3. 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好,熟练计算机基本操作技巧。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一)报名 在贵港人事人才网、贵港党建网站(www.ggdj.com.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8日— 11月28(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贵港市扶贫办(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东面三楼,联系人:冼峰 电话:0775—4563482)。 3.报名材料:应聘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2张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和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4.报考者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核 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三)面试 采用单独面试办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择优聘用。由贵港市扶贫办与拟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四、工资待遇 月工资面议,食宿自行解决。 贵港市扶贫办 2016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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