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体检须知 1、考生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后,请按《2016年南安市公开招聘第六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入闱体检人员报到组别表》进行报到排队,报到及体检过程中必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体检地的工作秩序,不得破坏体检地的设备。 2、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的相片的身份证明。 3、严禁携带手机、小灵通、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已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在报到后交给各组工作人员保管,待体检完毕后领回。 4、考生不得有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陪同体检,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地点,如确实需要暂时离开的,必须有工作人员跟护。 5、考生在体检前一天晚上九时后不得进食;待抽血、B超后才可吃早餐,B超检查时,须憋尿至膀胱完全充盈状况(最好是不排晨尿,缩短憋尿时间);B超后才可小便。 6、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7、体检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将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将安排当场复检; 8、考生或招录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当场、当日已复检项目除外),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9、考生体检完毕后,必须将体检表交给本组工作人员,待确定考生已经按要求检查全部内容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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