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河津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已于2016年12月30日结束。根据报名实际情况,按照“报名人数和拟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职数”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达不到比例的部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进行核减,对达不到开考要求比例的部分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在2017年1月20日前按原渠道如数退还。     核减、取消岗位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减岗位     人民医院     影像医师 核减4个     二、取消岗位     人民医院     医疗设备管理与维护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