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
内容 | 为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充实工作人员队伍,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2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热爱慈善事业,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具有较强的文字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0日之前至1977年2月20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南通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户籍。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4日(上午9:00 -11:3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南通市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23楼南楼2307室,联系人:彭维伟,联系电话:59003268。 (三)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南通社会捐助工作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份,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资格审核。由市民政局、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1、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该比例,将取消本次招聘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初审合格的人员由市民政局、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文字能力等,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权重为50%。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权重为50%。 2、根据笔试成绩,按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按实确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公开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考生主动放弃的,在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民政局、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统一组织安排,具体参加人员、时间、地点提前电话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待市民政局、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讨论确定后再电话通知递补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民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考生应在两周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工资待遇享受政府购买劳动力的薪酬待遇,并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南通市民政局、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市民政局纪检组监察室 电话:59003692。 附: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 2017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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