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浙江湖州长兴县环保局编外招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环境保护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工作认真主动,态度积极,有较强的责任心,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调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为:人力资源管理、文秘教育、秘书学、劳动关系。 5.熟练运用office系列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长兴县范围内常住户口(截至2018年9月18日)或长兴县生源毕业生(高中毕业证书或迁出时的户口证明)。 二、报名事项与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8日-9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长兴县兴国商务楼二号楼五楼504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如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25及以上,则组织报名人员先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岗位报名人数在1:25人以下,则不设笔试环节,符合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按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按局相关制度执行。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五、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572-6050902 联系人:倪先生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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