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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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17年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报名表 |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
计划表 |
2017年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条件(教师) 2017年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条件(学术带头人) |
咨询方式 |
联系电话: 0574-88126410 传真:0574-88126007 联系人:郑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126425 |
报名时间 |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 |
报名方式 |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我院人事处(地址: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邮编:315100)或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rsc@nchs.edu.cn邮箱。投递简历时请注明应聘岗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7届应届毕业生的提供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的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复印件;(3)有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 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
资格复审 |
面试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
面试 |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
体检、考核 |
参加体检人员在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下载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才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