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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2年毕节市赫章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内容
    根据我县事业的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特面向社会简化程序编制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详见《赫章县事业单位2012年简化程序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普高毕业生,学历、专业、资格等具体要求详见《职位一览表》。
    5、在职人员报考需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我县教育、计生特岗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限制报考)。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或处分期未满、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012年7月5日前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0日—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2、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出具且县级计生行政部门核实盖章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隐瞒真实身份报考的,取消招聘资格)。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专人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不得聘用,已聘用的,一律解聘。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面试按招聘职位所属专业分别进行,7位考官现场评分。
    (四)面试评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五)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六、体检
    (一)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按照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同一职位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者再参加一次面试,得分高的一位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政审对象。
    (二)体检由人社、监察等部门组织实施。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一)考核原则: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二)考核程序及要求: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德、能、勤、绩”。以应聘人员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籍档案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为主。
    (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被开除公职人员。
    4、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立案调查或正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7、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档案的;截止2012年8月15日,应届毕业生仍未取得报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
    8、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确定人事关系,享受同类型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凡被聘用的,必须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一年)方可申请工作调动及参加其他考试。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本着唯才是用的目的,使招聘的人员与具体工作岗位的要求相适应,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相关事宜
    整个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本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23288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县监察局)
    2012年毕节市赫章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7月3日
    事业单位2012年简化招聘报名表
    《事业单位2012年简化招聘报名表.xls》来源于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最新更新日期:2012年7月3号。
    附件下载说明:
    易贤网下载后为.rar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事业单位2012年简化招聘报名表.xls”的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Excel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e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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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17: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