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遵义市仁怀市苍龙街道办事处选聘城建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苍龙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根据我街城市建设工作需要,经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建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苍龙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7名城建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二、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7人,其中城建文秘人员2名、城建巡查人员5名。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9年3月31日-1987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4.城建巡查人员岗位,同等条件下城市建设专业人员和退伍军人优先; 5.城建文秘人员岗位,同等条件下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违纪嫌疑尚未结案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聘简章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上进行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至31日9:00-17:00。 2.报名地点:苍龙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联系人:赵举贵 联系电话:18285204231;18785026695 咨询电话:0851-22291223 监督电话:0851—22233348、22290399。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或附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3)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4.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等报考证件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名后,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等报考证件进行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本次公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选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经资格审查后的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须达到3:1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若达不到3:1,则调减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调减选聘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2)考试时长:120分钟。 (3)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基层组织建设及村民自治相关知识、人文历史常识、公文处理等。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对象:按选聘名额1:3以内比例,以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本次实际参加考生的平均成绩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 (3)面试以百分制记分,记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根据选聘计划以1∶1比例,按综合成绩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优先,若成绩仍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确定综合成绩),并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标准执行。 3.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选聘计划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公示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查一次。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为政审对象,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其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政审,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对象须在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相关材料。政审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政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公示。 政审中有下列情形者,取消选聘资格: 1.本公告规定不准报考的人员; 2.被举报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 (七)录用 经以上程序合格者,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用。 五、聘用待遇 (一)所选聘的城建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察合格,按1600元/月发放工资,享受市与街两级工资增涨机制及相关福利,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 (二)所选聘的城建工作人员聘期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间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加村“三委”班子选举、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等;另行择业者,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选聘纪律 (一)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选聘资格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档案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选聘工作期间,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事宜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rh.gov.cn)公示,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选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在工作过程中如有任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苍龙街道2017年公开选聘城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苍龙街道2017年公开选聘城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8日 附件:苍龙街道公开选聘城建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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