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6月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安排公告 | ||||||||||||||||||||||||||||||||||||||||||||||||||||||||||||||||||||||||||||||||||||||||||||||||||||||||||||||||||||||||||||||||||||||||||||||||||||||||||||||||||||||||||||||||||||||||
内容 |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安排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1、请报考四川省经济信息中心体检人员于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上午7:30准时到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门口集合,统一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2、请报考四川省经济发展研究院体检人员于2014年8月13日(星期三)上午7:30准时到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门口集合,统一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 3、体检当日早上禁食、禁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请勿戴隐形眼镜,请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经济信息中心、四川省经济发展研究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联系电话:四川省经济信息中心028-86705601 四川省经济发展研究院028-86705671 特此公告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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