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辅警公告》的规定,经过报名、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王俊杰、朱金勋为我院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姓名 |
性别 |
综合成绩 |
王俊杰 |
男 |
87.12 |
朱金勋 |
男 |
83.42 |
公示期为:2017年3月28日至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署名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政工办和纪检监察室反映。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1号南沙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511458 电话:020-39911132、39911120 传真:020-39911111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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